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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森林法第56条强调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来源:网络 | 作者:SLF | 发布时间: 2024-10-17 | 10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对此进行了解释说明:

 
调整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原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本次修订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需要注意的是,相关修改并不意味着削弱非林地上林木的保护管理,如护路林、护堤护岸林、城镇林木等的采伐还应当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进行管理。自留地和个人房前屋后不属于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不再办理采伐许可证。在审议中,考虑对林农的宣传,避免出现误解,因此在第二款又再次强调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附: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