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     生​态     养​​生​​

​​

常州市金土地农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浦河村委巢家村66号          

电话:0519-83981615,15380030558,13685233005, 13328187906 

传真:0519-83387066

电邮:13685233005@139.com

两部委联合发文,做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
来源:常州现代农业网 | 作者:常州现代农业网 | 发布时间: 2018-02-22 | 21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做出具体部署。

《通知》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意见:

1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

明确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做好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安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

2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

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细化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加大土地利用综合整治力度,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3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

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4规范设施农用地类型

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

5改进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

加强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

6鼓励土地复合利用

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7夯实基础工作

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定期更新耕地等农用地土地等别数据库,稳步推进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发布工作,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8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同开展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现状和需求的调查分析,确定各业各类用地标准和用地保障方式,健全政策体系。联合执法监管,做好风险防控,合力推动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内容体现了四个有机结合:

1.严格保护耕地与促进发展农村经济两个指导思想的有机结合;

2.规范用地管理与创新支持用地政策的有机结合;

3.用好增量和盘活存量的有机结合;

4.中央统一要求和地方具体实施方面的有机结合。

相信新政出台,必将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起到积极助力。